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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日期: 2020-01-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建设工作,促进校园网的健康发展,保证我院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接入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网络的计算机及网络。

第三条 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制定校园网信息及网络安全策略和工作规范;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图文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校园网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校园网信息及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查阅、复制、制造和传播非法信息。


第二章 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对校园网络的网络设备参数配置进行修改;

(二)对校园网络的功能进行增加、删除或者修改;

(三)对校园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或者修改;

(四)用户应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但任何情况下用户均不应尝试验证弱点。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故意制作、传播、安装计算机病毒及木马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其他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全院统一管理外网的互联网出口。各部门不得私自接入其他运营商互联网线路。

第九条 各部门用户的IP地址统一由图文信息中心分配,建立用户登记制度,不允许私自更换IP地址和网线访问相应网络。

第十条 图文信息中心应当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原则上老师使用的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统一由图文信息中心安装,并安装必要的防病毒软件,及时升级。

第十一条 校园网应用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必须符合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的相关标准,能够满足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十二条 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教育,普及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要定期对从事信息安全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当接受图文信息中心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部门查处通过区校园网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学院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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