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园一卡通系统日常管理,保障运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健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是数字化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一卡通服务全校师生,实现在校园内的综合消费类、身份识别类、金融服务类和公共信息服务类等事务的 “一卡通办”。
(二)一卡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隶属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校园一卡通的规划与建设、规章制度的制定、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日常卡务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校园一卡通现金收取、收支对账、资金账户的运行操作和监管,负责现金报销和转账等管理。
(四)后勤保卫处负责校园卡现金充值业务及商户管理,负责学院后勤保障相关信息管理。
(五)教务处负责学生学籍和成绩等信息管理;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日常教育、补助奖励和就业等相关信息管理;其他部门的行政办公事务将随着学院“一卡通办”功能的建设逐步补充和完善,使校园卡身份认证功能得以充分体现和应用。
(六)校园卡持卡人、各应用系统相关负责部门及商户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定义与基本分类
(一)学院校园卡由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发行,卡中心为校园卡的发卡和业务管理机构。
(二)校园卡具有综合消费、身份识别、金融服务和公共信息服务等功能,限校内指定场所使用。具体使用功能及权限由卡中心按客户类别进行设置。
(三)校园卡分为教工卡、学生卡、临时卡三种,采用实名制或记名制。每人仅限办理一张,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和转让。
(四)教工卡适用于与学院建立聘用关系或用工关系的教职工(含事业编、院编、派遣制)。
(五)学生卡适用于在籍学生。新生入校过渡期暂用新生卡。
(六)临时卡适用于退休教职工、培训学员、学院批准的校外人员。
三、日常卡务与账户管理
(一)校园卡的日常卡务包含开户、挂失、解挂、补卡、充值、对账、销户等。各类线上卡务操作需记录台账,留存备案。具体实施细则参见图文信息中心相关制度。
(二)新进教职工校园卡由人事处提供相关信息,卡中心制作后进行发放。新生卡由教务处提供相关信息,卡中心制作。新生入学后按班级集中发放。3个月后,新生卡再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换学生卡。教工及学生的首张卡免费。
(三)临时卡由各业务合作部门发起OA流程申请,经相关部门及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到卡中心办理。校外人员办理临时卡须缴纳制卡工本费,工本费由计划财务处收取,卡中心登记收据编号。
(四)校园卡遗失或损坏后,可通过卡中心、多媒体自助机、微信企业号等途径及时进行挂失,以免造成经济损失。挂失后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卡中心申请补办。补卡工本费从卡内余额中自动扣除,余额不足将无法补办。因卡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的校园卡,经由卡中心工作人员核实后予以免费更换。如找回原卡,持卡人到卡中心或在多媒体自助机进行解挂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校园卡持卡人可到充值窗口进行人工现金充值或使用支付宝、微信等途径进行线上自助充值。
(六)每月初,卡中心将上月各收支数据整理汇总后与计划财务处进行对账。如遇账务不符,将联系相应人员进行数据复核。
(七)部分临时卡持卡人在校内食堂消费时,将在其消费额的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搭伙费。搭伙的相关规定参见后勤保卫处相关制度。
(八)持卡人在银行卡(或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校园卡之间进行资金转账时,如出现扣款错误,卡中心将联系厂商技术人员对转账记录进行数据核实,如确实因系统或网络原因导致扣款错误的,厂商技术人员将对其账户采取技术处理,并提供情况说明交由卡中心留存备查。
(九)教工卡有效期将根据入职年龄合理设置,离职或退休后卡中心将其销户,校园卡同步失效。
(十)学生卡有效期按照实际学制设定,到期校园卡自动失效。学生账户将在学生毕业后3个月内进行统一销户。
(十一)临时卡有效期依据校外人员与学院签订的合同或学院批示文件进行相应设置,到期将注销账户。临时卡持卡人如提前离校,各业务合作对口部门需及时告知卡中心工作人员将其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十二)各类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账户信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卡中心进行信息变更。
(十三)卡中心在每学期结束后对现有账户进行筛查,发现已过期账户应及时处理。
(十四)持卡人因各种原因不再使用校园卡时,卡中心将对其进行销户。销户后的余额处理参见计划财务处相关制度。
四、商户和第三方应用系统管理
(一)商户申请使用或停止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消费时,后勤保卫处相关部门应至少提前2周书面告知卡中心进行系统及设备的设置、调试、安装、回收等准备工作。
(二)商户不得拒绝师生正常的刷卡消费,并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及时、妥善地解决持卡人在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商户工作人员捡到遗失卡,须及时交给卡中心归还持卡人。
(三)商户营业额的结算周期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后勤保卫处指定专人会同各商户负责人共同核准。如对数据有异议,可要求卡中心复核。商户具体管理规定参见图文信息中心相关制度。
(四)为充分共享校园一卡通系统平台资源,提升学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校内应以“一张卡”为原则,学院各业务部门可向图文信息中心书面提出拓展校园一卡通系统与其他应用系统对接的需求申请,经图文信息中心批准后,卡中心负责技术方案的审核并积极予以配合。各类第三方校园一卡通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第三方应用系统建设方负责,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监督。
(五)为保障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安全,原则上只开放非消费类的第三方应用的接入;消费类的第三方应用需经学院相关会议批准,由卡中心负责对接事宜。
(六)第三方应用在申请对接时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此应用已通过国家相关安全认证,防止一卡通系统内数据外泄。
(七)学院各类和校园一卡通系统对接的应用系统,应具备将信息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共享的功能,以利于数据信息的整合、分析,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八)第三方应用系统对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应用系统建设方或该应用系统的管理部门自行承担。
(九)第三方应用系统管理部门及商户应配合卡中心的管理,确保应用系统的稳定运行、设备完好、网络畅通和安全。当发生各类故障时,应用系统管理部门及商户应立即向卡中心报修,以便及时排除故障。禁止商户擅自拆装、维修、挪用终端设备等导致数据异常的行为。
(十)在应用系统或商户日常使用中,由学院统一提供的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属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卡中心承担;属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五、虚拟卡
(一)虚拟卡为实体校园卡的数字模式。绑定虚拟卡需在学院指定的小程序上对个人身份信息及移动支付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即可使用支付及身份识别功能。
(二)虚拟卡的使用范围:各类提供二维码扫描功能终端的消费场所及图书馆、宿舍等进出需进行身份验证的门禁场所。
(三)虚拟卡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图文信息中心另行制定。
六、应急管理
校园一卡通系统由于自然因素、设备因素或人为因素造成校园一卡通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须采取应急管理措施。应急管理的具体办法参见图文信息中心相关制度。
七、附则
(一)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管理中的各类规范及操作流程由图文信息中心另行发布。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