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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网络二级域名管理规定
日期: 2022-09-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第一条为了规范二级域名使用和管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校二级域名是指shcac.edu.cn下的子域名。学校二级域名只能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非经营性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和合法信息的非盈利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校内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各级部门等。

第四条申请二级域名部门(以下简称域名申请部门)必须遵守我国对互联网络的有关法规。遵守CERNET及校园网的各项规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以及图文信息中心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域名申请部门不得使用该域名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尤其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并有义务向学校党办、图文信息中心等报告发生和出现在其域名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必须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域名申请部门须自备服务器软硬件等必要设备,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

第七条域名申请部门须向图文信息中心提出域名申请,办理相关的手续,并确定一名域名管理人员。如域名申请部门用作网站建设使用,还需配合党办做好备案工作。

第八条域名申请被批准以后,申请部门就成为该注册域名的管理者,必须遵照本管理规定对该域名进行管理和运行。

第九条二级域名用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和连接符(-)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二级域名长度不得超过20个字符。

第十条如无特殊原因,建议采用申请部门的英文缩写或者汉语拼音名(或者缩写)作为域名,以保持域名的清晰性和简洁性。

第十一条二级域名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如果申请的域名已被他人使用,申请人应变更域名的拼写。

第十二条网站内容一经审核通过,将由图文信息中心批准并下发网站备案编号,便于学校的核查和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党办等部门将定期对已经备案的网站内容进行审查,网站内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存在严重安全漏洞,审查不通过的网站须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网站,将暂停其域名使用或取消域名。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网站,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其互联网接入服务。

第十四条如域名变更或者注销,使用部门须向图文信息中心及时提出域名注销申请,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十五条对于不符合域名申请条件或违反规定的部门,学校党办、图文信息中心会向申请部门发出“整改域名服务”电子通知,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否则直接删除域名解析。

第十六条本管理规定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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